“异地”案件通过协议管辖进入约定法院,破坏诉讼秩序,管辖约定无效
“异地”案件通过协议管辖进入约定法院,破坏诉讼秩序,管辖约定无效  本案为河北高院与北京高院就管辖事宜协商未果,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案例,为统一金融借款纠纷类案件管辖问题提供了指引。 基本案情:1、原告出借人住所地在湖北武昌,被告借款人的住所地在河北赵县。2、双方签订的《个人消费贷款合同》约定,合同签订地为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3、原告向北京互联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偿还借款、利息、罚息、违约金、律师费等。 裁判观点:与本案争议没有实际联系的情况下,案涉协议管辖条款无效。本类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最高院统一裁判尺度、服务金融监管,认为由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法院管辖为宜。防止大量的“异地”案件通过协议管辖进入约定法院,破坏正常的民事诉讼管辖公法秩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3)最高法民辖26号原告:湖北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9号长城汇T1写字楼37层。法定代表人:周楠,该公司董事长。被告:秦晓强,男,1978年10月16日出生,汉族,住河北省石家庄市赵县高村乡西江村正通南街6号。被告:北京德利中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朝阳区雅成二里20号楼2层201。法定代表人:蔡璐璐。被告:蔡璐璐,女,1986年5月31日出生,汉族,住浙江省平阳县水头镇灯笼巷48号。原告湖北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消费金融公司)与被告秦晓强、北京德利中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利中天公司)、蔡璐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北京互联网法院于2020年10月9日立案。湖北消费金融公司诉称:2016年11月,湖北消费金融公司与德利中天公司签订了《个人贷款担保业务合作协议书》及《补充协议》,约定德利中天公司为向湖北消费金融公司贷款的个人贷款客户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与此同时,德利中天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蔡璐璐向湖北消费金融公司出具《个人无限连带责任承诺函》,承诺为德利中天公司的该项担保提供反担保。另外,德利中天公司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蔡璐璐为德利中天公司的股东,因此,蔡璐璐应对德利中天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2018年1月30日,湖北消费金融公司与德利中天公司推荐的客户被告秦晓强签订《个人消费贷款合同》发放贷款,但自2019年3月11日开始,秦晓强停止还款,其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约。故提起本案诉讼,请求判令被告秦晓强偿还截至2019年12月25日欠付的贷款本金及利息、罚息、违约金共计99491.11元,判令德利中天公司对前述债务承提连带保证责任,蔡璐璐对德利中天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并判令三被告承担律师费1000元等。北京互联网法院经审查认为,湖北消费金融公司与秦晓强之间的借款合同为主合同,与德利中天公司、蔡璐璐之间的担保合同为从合同,湖北消费金融公司在本案中一并起诉借款人、担保人,应当根据主合同确定管辖法院。湖北消费金融公司与借款人秦晓强签订的合同约定,因履行合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向合同签订地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湖北消费金融公司的诉讼请求及事实理由,结合本案现有事实,湖北消费金融公司未能充分举证证明本案所涉消费贷款合同实际签订地在北京市西城区,同时,合同载明的签订地北京市西城区并非双方当事人住所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故《个人消费贷款合同》约定的管辖条款无效,北京互联网法院对本案不具有管辖权,遂作出(2020)京0491民初30575号之一裁定,将本案移送河北省赵县人民法院处理。河北省赵县人民法院认为移送不当,遂层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本案为出借人一并起诉借款人、担保人的借款合同纠纷,应当根据主合同确定案件管辖。因湖北消费金融公司与秦晓强签订的《个人消费贷款合同》(即主合同)第13条明确约定:双方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向合同签订地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起诉。案涉主合同中的协议管辖条款合法有效,在确定本案管辖法院时应当加以适用,北京互联网法院以合同实际签订地不在北京市以及北京市西城区非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地点为由,裁定将案件移送河北省赵县人民法院,没有法律依据。经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协商未果,报请本院指定管辖。本院认为,本案系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本案中,湖北消费金融公司与秦晓强之间的借款合同为主合同,与德利中天公司、蔡璐璐之间的担保合同为从合同,湖北消费金融公司在本案中一并起诉借款人、担保人,应当根据主合同确定管辖法院。湖北消费金融公司与秦晓强签订的《个人消费贷款合同》(即主合同)第13条明确约定:双方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向合同签订地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起诉。但是,湖北消费金融公司未提供证据材料用以证明案涉合同的实际签订地在北京市西城区,同时,湖北消费金融公司住所地在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借款人秦晓强的住所地在河北省赵县,均不在北京市西城区,北京市西城区与本案争议没有实际联系。此类小额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出借方一方主体特定、借款方一方主体不特定,存在着面广量大的情形,虽然协议选择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管辖,系双方当事人在案涉合同中进行的明确约定,但是,在无证据材料可以用以证明北京市西城区与本案争议有实际联系的情况下,就此认定北京互联网法院是本案的管辖法院,势必造成大量的“异地”案件通过协议管辖进入约定法院,破坏正常的民事诉讼管辖公法秩序,故案涉协议管辖条款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本案中,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接收货币一方湖北消费金融公司所在地的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作为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和秦晓强住所地赵县人民法院,对本案均有管辖权。本案系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出借方一方住所地位于武汉市武昌区,与本案情形类似的借款方众多且住所地分散,为统一裁判尺度、服务金融监管,本案由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管辖为宜。综上,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裁定如下:一、撤销北京互联网法院(2020)京0491民初30575号之一民事裁定;二、本案由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审理。本裁定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长  李盛烨审判员  贾亚奇审判员  张寒松二〇二三年三月八日书记员  邢丽娟我是温州崔波律师,每天都在思考,每天都有感悟,每天都在用心记录生活。来源:如有侵权,通知立即删除,联系崔律师13738778655 【版权声明】凡本网站注明"来源”或“转自”的文章,版权归原作者及原出处所有,仅供大家学习参考,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利,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过期了,可以申请执行?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过期了,可以申请执行? 法眼帝国 2024-03-11 11:38 广东 什么?申请执行生效法律文书,也可能“过期”?是的,你没看错。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问题来了,申请执行时效如何起算,什么情况下会中止、中断,超过申请执行时效会产生什么法律后果?本文以案说法,详解相关法律规定。 案 情 简 介:原告小林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将被告小黄、第三人小张诉至法院,后经法院调解达成一致,法院出具调解书,确认小林和小黄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解除,小黄退还小林购房款及利息220万元,分期支付,最后一期于2016年12月31日之前付清。由于小黄未履行还款义务,小林于2020年11月16日向法院申请执行。执行过程中,小黄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认为小林提出的执行申请已经超过了二年的执行时效期间,请求法院不予执行小林申请的执行案件。 异议审查过程中,为证明存在申请执行时效中断的情形,小林提交了小张出具的还款计划、小张工商银行存折、其与小张的微信聊天截图等。小黄对小林提交的上述证据表示不知情,认为小林从未向其本人主张过债权。 法 院 审 理 :法院经审查认为,本案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为2016年12月31日,小林向法院申请执行的时间为2020年11月16日,已经超出了申请执行时效期间。小林为证明本案存在申请执行时效中断的情形,向法院提交了第三人小张出具的还款计划以及其与小张的微信截图等证据。但小黄不认可上述证据的证明目的,表示小林从未向其本人主张过债权,小张亦从未向其转达过小林要求其履行还款义务的意思表示。 法院认为,本案执行依据确立的债权人为小林,债务人为小黄。小林向第三人小张主张债权、小张同意代小黄还款的情形,均不属于申请执行时效中止、中断的事由。故小黄提出的异议,于法有据,应予支持,裁定不予执行小林申请的执行案件。 裁定作出后,小林不服,向中级法院提出复议申请。中级法院经审查裁定驳回小林提出的复议申请,维持一审执行裁定。 法 官 说 法  1.申请执行时效的期限及起算 许多人对诉讼时效的概念较为熟悉,却不清楚申请执行时效的规定。申请执行时效与诉讼时效的功能类似,即让怠于行使权利的权利人在某种程度上丧失请求利益,促使其及时行使权利。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上述案例中,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为2016年12月31日,小林在将近四年后才向法院申请执行,已经超过了法律规定的申请执行时效。小林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存在申请执行时效中止、中断的情形,故法院最终裁定对其申请执行案件不予执行。 除了解申请执行时效的期限外,也应了解申请执行时效是如何起算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生效法律文书规定债务人负有不作为义务的,申请执行时效期间从债务人违反不作为义务之日起计算。上述案例中,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小黄具有分期履行的义务,申请执行的期间即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2.申请执行时效中止、中断的情形 申请执行时效并非是固定不变的,如果存在法定情形,可能会发生中止、中断。 申请执行时效中止是时效的“暂停”,申请执行时效待中止时效原因消除后继续计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在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申请执行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继续计算。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四条,“其他障碍”一般指:(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2)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3)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4)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如发生法定事由,申请执行时效会中断,中断后时效重新计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申请执行时效因申请执行、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当事人一方提出履行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申请执行时效期间重新计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一方当事人申请支付令、申请破产、申报破产债权、为主张权利而申请宣告义务人失踪或死亡、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诉前临时禁令等诉前措施、提起代位权诉讼、转让债权、在另案中主张抵销等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与申请执行具有同等的中断申请执行时效的效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义务人作出分期履行、部分履行、提供担保、请求延期履行、制定清偿债务计划等承诺或者行为的,应当认定为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的“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在上述案例中,小林认为其向第三人小张提出履行要求,且小张向小林出具了还款计划,应产生申请执行时效中断的效果。但是法院经审查认为,生效法律文书确立的债权人为小林,债务人为小黄,小林向第三人小张主张债权、小张同意代小黄还款的情形,不属于申请执行时效中止、中断的法定事由,故并未认定申请执行时效中断。 在实际中,下列情形可被认定为“当事人一方提出履行要求”:(一)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对方当事人送交主张权利文书,对方当事人在文书上签名、盖章、按指印或者虽未签名、盖章、按指印但能够以其他方式证明该文书到达对方当事人的;(二)当事人一方以发送信件或者数据电文方式主张权利,信件或者数据电文到达或者应当到达对方当事人的;(三)当事人一方为金融机构,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从对方当事人账户中扣收欠款本息的;(四)当事人一方下落不明,对方当事人在国家级或者下落不明的当事人一方住所地的省级有影响的媒体上刊登具有主张权利内容的公告的,但法律和司法解释另有特别规定的,适用其规定。前款第(一)项情形中,对方当事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签收人可以是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负责收发信件的部门或者被授权主体;对方当事人为自然人的,签收人可以是自然人本人、同住的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亲属或者被授权主体。 3.超过申请执行时效期间如何处理 如果申请执行时已经超过了二年申请执行时效,法院还会受理立案申请吗? 是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一条:“申请执行人超过申请执行时效期间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执行人未对申请执行时效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应对申请执行时效问题进行释明及主动适用申请执行时效的规定裁定终结执行程序。如果被执行人认为申请执行人已经超过申请执行时效,可向法院提出异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一条规定:“被执行人对申请执行时效期间提出异议,人民法院经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不予执行。被执行人履行全部或者部分义务后,又以不知道申请执行时效期间届满为由请求执行回转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通过上述案例,法官在此提示:第一,申请执行有时效,行使权利要及时。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法律文书生效后,权利人应当及时向义务人主张权利,要求对方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如对方拒绝履行的,可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保障自己的实体权利得以落实。勿因怠于行使权利,承受不予执行的不利后果。 第二,权利人提出履行要求应留痕。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上文已经列举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的情形以及可视为“提出履行要求”的情形,权利人在向义务人主张权利时,切记保留提出主张的证据材料,如相关书面沟通的文书、邮寄材料的单据、短信或微信的沟通记录等,如日后发生争议,可举证证明存在申请执行时效中止、中断的情形。 第三,被执行人如有异议可提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院不主动对申请执行时效问题进行释明。如作为被执行人,认为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已经超过申请执行时效的,可通过执行异议程序提出异议,由法院进行审查认定。但需要注意的是,被执行人作出同意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后,又以超过申请执行时效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被执行人履行全部或者部分义务后,又以不知道申请执行时效期间届满为由请求返还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文中人物均系化名)来源 | 北京海淀法院崔波律师的联系方式:浙江光正大律师事务所  律 师:崔波手 机:13738778655 (首选联系方式)地 址:浙江省温州市市府路598号新益大厦A座3、4、5层Email:cuibo2006@126.com   QQ:57857600网 址:http:// www.wenzhoulvshi.cn http://www.wzxbls.com崔波律师所在的浙江光正大律师事务所地址:位于浙江省温州市市府路西首新益大厦A幢4层,新益大厦位于中国浙江温州鹿城区区中心区下吕浦商圈,是国际化甲级智能商务楼。附近地标:金城大厦   云锦大厦   交行广场 
崔波律师
  北京大学法学学士学位,曾在北京市雄志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安迪律师事务所执业,现执业于浙江光正大律师事务所,温州律师协会会员,温州黑龙江商会法律顾问,温州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温州市法律援助中心人才库成员,温州刑事辩护律师网创办者,温州胜诉律师网首席律师,中国法院网特约答疑律师,资深刑辩律师,为天平法律网、中顾网特邀律师,中国律师维权网、出庭大律师网、中国大律师网、找法网、华律网、中国法院网注册会员律师、广电集团市民监督团成员等。崔律师,男,1979年出生, 2004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专业,资深的、学者型的辩护律师,具有深厚扎实的理论基础,又有丰富的实践经验,积极与国内外刑法精英人士和专家展开交流与合作。执业以来承办了大量具有社会影响力的大案要案,不求办理案件数量,只追求案件质量,不仅仅运用法律娴熟,且能够准确把握司法等机关脉搏,整体筹划案件,从有罪到无罪的成功辩护案件比例极高。 业务领域主要集中在刑事辩护与代理方面,特别对贪污受贿、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职务犯罪和经济犯罪的构成、分界等刑法理论及实践运用有深入研究,熟悉贪污受贿、税务等经济犯罪、诈骗、毒品、盗窃、开设赌场、聚众斗殴、伤害等一审、上诉、再审刑事案件的辩护,善于处理重大疑难复杂刑事案件。依托多年积累的资源和经验,根据具体案件实际情况,在取保候审、减刑假释等方面可为当事人提供帮助或提出有效建议。此外,为刑事案件被害人提供法律帮助,代为控诉犯罪,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等。  执业风格务实沉稳,敬业勤勉,处世诚信,仗义执言。讲求“从细微处显智慧,于平和中见力量”。崔波律师愿与每一个爱好和平,尊崇公平、正义的人一起守望中国法治的田野。业务专长:刑事辩护、商贸合同、经济诉讼与仲裁、行政诉讼等。 近期代理部分刑事、行政案件:1、沈某某虚开增值税发票案。2、某诊所诉青岛卫生局行政诉讼纠纷案。3、吴某某诈骗案。4、陈某某非法吸收公共存款案。5、田某某盗窃案。6、平阳应孝都、应孔修等33名被告涉黑案。7、刘某某、冯某某、张某某等开设赌场罪案。8、李某、杨某、康某、刘某寻衅滋事案。9、唐某某非法行医罪再审案。10、刘某某贩卖毒品罪案。11、王某某等抢劫罪案。12、胡某某受贿罪案。崔波律师的联系方式:浙江光正大律师事务所  律 师:崔波手 机:13738778655 (首选联系方式)电 话:0577-56891918  传真:0577-88319477地 址:浙江省温州市市府路598号新益大厦A座3、4、5层 Email:cuibo2006@126.com   QQ:57857600网 址:http:// www.wenzhoulvshi.cn  http://www.wzxbls.com崔波律师所在的浙江光正大律师事务所地址:位于浙江省温州市市府路西首新益大厦A幢4层,新益大厦位于中国浙江温州鹿城区区中心区下吕浦商圈,是国际化甲级智能商务楼。附近地标:金城大厦   云锦大厦   交行广场公交线路:乘坐21路27路48路51路62路64路68路78路 到 交行广场 下车步行213米            乘坐15路29路32路7路 到 龙沈花园 下车步行269米            乘坐25路 到 交行广场(划龙桥) 下车步行322米            乘坐17路 到 温迪锦圆 下车步行362米            乘坐78路 到 华夏银行 下车步行493米            乘坐以上公交车,可到我所办公地点“新益大厦”。如果通过上述方式仍然无法找到,客户可以随时电话咨询行车路线。图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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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律师to联想柳传志与复盘

  联想有一种称为复盘的学习方式:做一件事情,失败或成功,重新演练一遍。大到战略,小到具体问题,原来目标是什么,当时怎么做,边界条件是什么,回过头做完了看,做的正确不正确,边界条件是否有变化,要重新演练一遍。我觉得这是提高自己非常重要的一种方式。

  内容简介:

  复盘是围棋中的一种学习方法,指的是在写完一盘棋之后,要重新摆一遍,看看哪里下得好,哪里下得不好,对下得好和不好的,都要进行分析和推演。

  柳传志第一个将复盘引入到做事之中,成为联想三大方法论之一,在联想每一个重大决策的背后,都有复盘的身影。

   孙陶然序:我有所成就的话,一半源于天资,一半即源于复盘

  复盘,是柳传志先生首先在企业管理领域提出的一个概念,二十余年前我读到柳总对此的阐述,不禁心神往之推崇备至,从此开始在自己的工作和生活之中深入应用,可以不夸张地说,我是柳总复盘理念的身体力行者和大受益者,如果说今天我有所成就的话,一半源于天资,一半即源于复盘。

  在我看来,没有人生来就掌握了他生活和工作中所需的全部技能,纵然天资聪慧也只是一棵慧根而已,要掌握工作和生活中所需的技能并成为成功者,只能依靠学习。

  人学习有三种途径,一种是自书本上学前人的知识,一种是自身边的人身上学其先进,一种是向自己过去的经验和教训学习。

  其中最重要的学习途径是向自己学习,尤其是对于成大事者,你的所作所为越是开天辟地的创新越无人可以学习,只能向自己学习。

  向自己学习的最佳方法就是复盘。我在自己的学习和工作中,把复盘总结了四个步骤,即目标-结果、情景再现、得失分析和规律总结。首先,对照期初的目标看结果有没有达到,差距在哪里。其次,不管有没有达到,把要复盘的项目进行回顾和阶段划分。再次,针对每个阶段总结得失,对事也对人,找出问题找出原因。最后,从中总结出规律性的东西,作为知识和技能掌握下来,以期再次遇到同类问题时知道如何处理并不再犯同类错误。

  由此可见,复盘是一种非常好的学习方式,如果我们善用复盘,我们就会不断成长,不断自我进化,越来越强大。

  复盘有小复盘有大复盘,小到每天睡觉前对自己当天经历的事情做个快速复盘,总结一下得失,大到一个公司的战略执行的复盘。不管大小,如果我们能够把自己的每一个经历都变成精神财富,我们的精神就会越来越厚实,我们的实力就会越来越强大。

   孙陶然,《创业36条军规》作者,拉卡拉支付有限公司创始人,北大企业家俱乐部执行理事,创始人俱乐部第一任联席主席,创业板董事长俱乐部现任联席主席。

  自序:亲爱的,请精通复盘

  少华新近在一个学校食堂盘下了一个档口(摊位),供应热菜套餐。两个月经营下来,生意一直不见起色。因为自己的辛苦没有得到所期望的回报,辛苦就显得尤其辛苦。

  做餐饮,最重要的是要有回头客,回头客多了,就相当于稳定的销售额多了。按理说,学校的客源是最固定的,除了节假日,学生99%必然在食堂吃饭。少华之所以选择学校食堂的档口而不是社会的店面,很大程度上就是因为这一点。固定的客源有了,但生意却并不好,这只能说明一个问题:自己没有做好。

  少华的朋友亚杰是做咨询的,一个周末,少华请亚杰到档口观察两天。希望亚杰能用咨询师的眼光,帮助自己发现问题,进而找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把销售搞上去。

  两天观察下来,亚杰确实发现了不少问题。

  亚杰:看了两天,我发现,你每天只做中午和晚上两顿正餐。而正餐的菜都是三荤三素,品种也没有什么改变。既然卖得不好,为什么不改变菜品呢?

  少华:这几个菜是开始做的时候就确定了的,所以就一直这样做着。

  亚杰:难道你做菜不是为了卖,而是为了符合开始时候的设计?你刚开始确定的菜品,跟你当时对市场的预期和想象有关系。现在做了两个月了,市场你也有了一定的认识了,它跟你开始时候的预期和想象一致吗?

  少华:很不一致。

  亚杰:我想也是这样,要不销售就不会上不去了。既然不一致,为什么还要坚持做一开始确定的菜品呢,难道仅仅因为它们是一开始确定的,你对这几道菜就有了感情?

  少华:扯淡的感情。

  亚杰:那就应该根据你对市场的理解,调整菜品。

  少华:是的。

  亚杰:你卖的是套餐,两荤一素10块钱。我注意到,有一道盐煎肉卖得不错,每次基本都卖完了。为什么盐煎肉不单独多做一点?

  少华:一道菜多做一些?我从来没想过这个呢。为什么各个菜做的量一样,可能是看起来比较协调,可能是其他人都是这么做的。一个菜单独多做一些,我从来没意识过这个。

  亚杰:可它不是卖完了吗?!其他菜还有余而它卖完了,说明大家喜欢吃,不够卖。不够卖的为什么不多做一些?像现在这样,因为它卖完了,其他的菜就不好搭配了,很多人也就不在你这购买了,损失了生意啊。

  少华:有道理。我明天就试试。

  亚杰:我发现,不仅仅是你这一家,其他档口也一样,当天没卖完的菜,如果剩下比较多,都会打包放在冰柜里,第二天再卖。为什么这样做呢?

  少华:当然是为了节省成本啊。难道都倒掉?那多浪费。

  亚杰:把剩菜放冰柜里留到第二天卖,虽然不会太影响质量,但这么做真的节省成本吗?

  少华:这不是显而易见的吗?!这还用问?!

  亚杰:可是你想一想,一道菜之所以剩下的多,说明它不受欢迎。既然不受欢迎,为什么第二天还要继续卖?这是第一。第二,剩菜毕竟跟新鲜菜不一样,即使你与第二天新炒的拌在一起,那也影响卖相,也影响口感。第三,最重要的是,将剩菜打包留下来这个简单的动作,会将你锁死在这道菜上。因为剩了些,为了凑足跟其他菜同比例的量,你必定还要新炒一些。于是,前一天卖不好的菜,你第二天还得提供,难道第二天它就能卖好吗?除非大家的口味都变了,你觉得这有可能吗?

  少华:这当然不可能。不过我真没有想到,本来是为了节省成本,没想到却将自己锁死在一道菜上。卖不出去的菜,不管多节约,留下来都是浪费。

  亚杰:我的意见很简单。你每天观察,看看自己哪些菜好卖,哪些菜不好卖。好卖的,第二天继续,要不要增加分量看情况。不好卖的,倒掉,第二天换新品种。这样实验下来,大约不出一个月,应该能够摸索出受市场欢迎的三荤三素六道菜了。它们就是你应该做的品种。当然,除了观察自己,你还应该观察下食堂其他的档口,看他们什么菜好卖,然后学习借鉴。

  少华:谢谢。

  其实,少华就是你我,常常莫名其妙地被一些清规戒律所限制,存在着思维的盲区,很容易就被自己和过去锁死。经历的往事,养成的习惯,接受的教育,所属的文化,等等,都可以让我们陷在其中而不自知,无法自拔。如果有亚杰这样的朋友,就可以给我们提供旁观者视角,帮助我们看到问题的另一面。但是如果没有亚杰这样的朋友在旁边观察指导,难道就只能重复自己的老路,“唱着过去的歌谣”么?

  当然不是,柳传志先生引入联想并大力推行的复盘方法,就可以让我们避开自己思维盲区的限制,不但不会被自己和过去锁死,还能够向自己和过去学习,把事情琢磨透。

  复盘,本身是一个围棋中的术语,是指棋手在下完一盘棋后,要在棋盘上重新摆一遍,看看哪里下得好,哪里下得不好。下得好的要继承,下得不好的,要在重新摆的过程中探究怎么样落子才更好。复盘,是棋手们增长棋力的最重要方法。

  柳传志先生第一个将复盘概念引入到做事中,是指要在头脑中对做过的事情重新过一遍。看看哪里做得对,哪里做错了。做对了的地方是因为自己的能力,还是偶然碰巧。做错了的地方,如何才能改正,等等。

  一般来说,复盘包括四个阶段:回顾、反思、探究、提升,即回顾目标和过程、反思原因、探究规律、提升能力。前三个阶段是复盘的过程,后一个阶段是复盘的结果。

  其实,亚杰在对少华的咨询中,也在使用复盘这一方法。

  回顾目标和过程:做好生意赚大钱。这个动作少华也做了,正是因为没有达到自己的预期目标,才会把亚杰请过来做诊断。

  反思原因:菜品还停留在一开始的设计上,没有根据市场的情况进行改变。卖得好的菜品没有多做以增加销售额,同时卖得不好的菜品,还一天天地被重复。

  探究规律:只有做受市场欢迎的菜品才能生意好。而是否受市场欢迎,每天市场都会告诉少华。少华要做的,就是不断地保留受欢迎的,淘汰不受欢迎的,提供新的菜品接受市场检验,而不是被眼前的“浪费”锁死。

  提升能力:如果按照亚杰给出的方法,观察自己和食堂其他档口,少华必然会越来越了解学生的口味,也就是说,他把握市场的能力会越来越强。结果自然是生意越来越好。

  而如果少华掌握了复盘方法,他就并不需要亚杰的旁观者视角,自己就能够按照复盘的步骤,回顾、反思、探究,一步步进行自我审查,发现问题,找出方法,解决问题。北京科技大学的博导赵晓老师说,复盘是一种非常有效的学中干、干中学的方法。复盘之后,将得到的方法以及经验投入到随后的事情中,然后在随后的事情中继续复盘,这样就形成一个复盘—提高—复盘—提高的正向循环,推动我们的能力不停地提升。

  依靠复盘的强大威力,联想安全地度过了发展过程中的各种问题,比如应对国际巨头的挑战、收购IBM个人电脑事业部、国际化等。复盘被确定为联想三大方法论之一,而且被认为是最重要的方法论。

 

复盘(股市用语)

复盘就是股市收盘后再静态的看一遍市场全貌。

股票市场中,复盘是指利用静态再看一遍市场全貌,这针对你白天动态盯盘来不及观察、来不及总结等等情况,在收盘后或者定时你又进行一次翻阅各个环节,进一步明确哪些股资金流进活跃,哪些股资金流出主力在逃,大盘抛压主要来自哪里,大盘做多动能又来自哪里,它们是不是有行业、板块的联系,产生这些情况原因是什么?哪些个股正处于上涨的黄金时期,哪些即将形成完美突破,大盘今日涨跌主要原因是什么等等情况,需要你重新对市场进行复合一遍,更了解市场的变化。

在仓库盘点后,根据需要,也有复盘一说,即重新盘点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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